正文

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为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江阴市物价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部署,自11月21日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21家企业的在售楼盘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与相关部门沟通,我市并没有持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目前的中介机构都是以信息公司的名义注册营业。

    一是政策提醒,宣传告诫。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我局给全市7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邮寄印发了《江阴市物价局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书》,内附《江阴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公示表式样》,要求各房地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明码标价。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江阴日报》、“江阴房产网”等平台进行了宣传,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二是突出重点,认真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在售楼盘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并按“一套一标”要求在售楼处醒目位置进行明码标价。从检查情况看,被查企业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总体较为规范,未发现有价格欺诈行为;各在售楼盘,在交易场所放置了明码标价公示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能做到“一套一标”,能做到“一价清”,但也有个别商品房开发企业明码标价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均按要求进行了现场取证,制作了详实的现场笔录和谈话笔录,并当场进行政策宣传提醒,督促开发商及时进行整改。检查期间,共发放行政警示书10份。

    三、督促整改,积极规范。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主要是由于没有收到我局提醒告诫书要求的格式,仅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进行了相关信息公示。期间,我局已经与住建局负责人沟通协调,将两个部门的要求进行整合完善,后期会将新的要求下发到各开发企业。针对检查发现问题,我局检查人员会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回访督促。

 

价格检查局

                                                                               2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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