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杜文鹏 提问时间:2019-09-12 问题分类:公 积 金
咨询内容:我有两套商品房,一套是我们夫妻和儿子共有,一套是我们夫妻共有,都用了公积金,都已还清贷款。现想再买一套。我想把三人共有的那套房子通过合适的方式转让给儿子儿媳和孙子,然后用我们夫妻的名义买房,因为我们的公积金多,这种方式可行吗?儿媳儿媳的公积金能用吗?如果这样不行?以儿子的名义购房,我们夫妻的公积金能用吗?还有其它方式吗?盼复!谢谢!
510回复:您好,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有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机会,所以,您夫妻二人已经没有使用公积金的机会了。您儿子和儿媳妇是一个家庭,如果买房的话他们是一个单位,只能用他们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去贷款,而不能用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去贷款,但可以提取您夫妻二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感谢您对510房产网的关注!
回复时间: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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