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林先生 提问时间:2022-02-16 问题分类:公 积 金
咨询内容:你好,我名下目前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刚拿到房),打算购入一套商住房。我目前公积金余额4.5W,已经在江阴缴纳三年以上,老婆余额5W,现在在苏州缴纳了3年,再在上海缴纳了2年,目前在江阴缴纳了1年多,公积金都已转到江阴的账户。我主要想咨询两个问题,第一,我购买商住房算不算第二套房,如果算的话,比第一套房会有什么影响?第二,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时,能否支取两人公积金的余额用来支付首付?如果提取余额会对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
510回复:您好,第一:如果您的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不动产证,那么再买房属于第二套,对贷款方面并无多大影响,就是首付要多一些;如果拆迁房没有拿到不动产证,再买房属于第一套。第二:提取公积金余额,要凭借购房合同或者不动产证才能支取。而且,公积金贷款多少额度与账户余额是挂钩的,如果您取出来,对贷款额度会有影响。所以,建议您先想别的办法凑足首付然后申请贷款,待到放款后再去提取余额,就不会影响到贷款额度。 感谢您对510房产网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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