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余先生 提问时间:2022-07-11 问题分类:其 他
咨询内容:我名下已有2套房产(其中一套拆迁房130平,与父亲共同共有;父亲名下另有1套80平拆迁房),现我准备买第3套房(86平),请问将拆迁房去掉我名字(按二手房交易算),因为我只转让共有的一半面积65平米,买卖双方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否都按1%计?
510回复:您好,不可以,需要按正常买卖税费交税,您自己需交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那套房子未满2年,还需缴纳5.3%的增值税及附加,您父亲需交纳2%的契税。 感谢您对510房产网的关注!
回复时间: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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